日期:2024年03月04 日
浏览量:1276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医疗耗材/试剂项目
招标文件
(线下招投标)
项目编号:LCKY-2024-0001
采购人: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医疗耗材/试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KY-2024-0001
项目名称: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医疗耗材/试剂项目
预算金额(元):根据实际采购数量额确定
标项名称:医疗耗材/试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供应商可联系绿城康养采购负责人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①本标项采购内容允许进口,供应商必须要能覆盖70%的医疗耗材清单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②供应商需能稳定持续对绿城康养整个浙江省区域项目提供货品。
③需要同时能满足绿城康养集团分批次分项目分阶段进行采购的需要。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之路90号中天绿城大爱医养中心
方式:供应商联系绿城康养集团采购负责人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线下):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之路90号中天绿城大爱医养中心
开标时间:2023年3月【具体时间待通知】
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之路90号中天绿城大爱医养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线下招投标的说明:①线下招投标:本项目以实体纸质/电子投标文件形式,在线下进行招投标活动;②投标准备:如需电子文档投标形式投标,请供应商自带电脑放映投标文件;③招标文件的获取:联系绿城康养采购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④采购人将在中天绿城大爱天下颐养中心完成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⑤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人将不予处理;⑥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绿城康养集团工作邮箱lvchengkangyang@163.com,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之路90号中天绿城大爱医养中心。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之路90号中天绿城大爱医养中心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8002705
质疑联系人:崔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28002705
2.采购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拨打绿城康养集团采购部门联系电话05712800270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医用耗材类,能提供覆盖70%的医用耗材清单项 |
2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医用耗材,属于医疗用品行业。 供应商须将清单中的所有产品一一列明)。 备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þ可以就部分产品(清单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4 |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þB不同意分包。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þ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6 | 样品提供 | þ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采购人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采购人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7 | 方案讲解演示 | þA不组织。 ☐B组织。 (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审小组提问。 (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 方式二:评标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8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9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
10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11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 人员 | (1)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需将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之路90号中天绿城大爱医养中心,收件人:郭珍池,联系方式:057128002705。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3)采用直接提交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之路90号中天绿城大爱医养中心。 采购人、采购采购人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12 | 特别说明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4“签名”系指文档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2)。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2 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4支持创新发展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4.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2.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供应商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采购人提出。
6.2 采购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
11.1.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
11.1.3联合协议(如果有);
11.1.4投标人声明。
11.2 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4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2.5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11.2.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11.2.7投标标的清单;
11.2.8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9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9-1)供货方案;
(11.2.9-2)安装调试方案;
(11.2.9-3)所投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及质保期后备品备件清单;
(11.2.9-4)质保期方案;
(11.2.9-5)技术培训方案;
(11.2.9-6)服务承诺;
(11.2.9-7)业绩一览表;
(11.2.9-8)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请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11.2.9-9)评标标准相应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1.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1.3.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除招标文件有特别要求外,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绿城康养集团将拒收。
14.2绿城康养集团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选择储存在U盘存储介质中,也可以选择直接邮寄纸质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件外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到规定的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线下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人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本项目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同时开启。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评审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 标
22. 确定中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采购人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线下签订,自动备案。
26.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
27.预付款
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8.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8.1邮箱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8.2交易数据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8.3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线上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30.验收
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若项目所在区/县/市或其他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技术及服务要求
商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鼻胃肠管 | PUR-CH14 1100mm | 支 |
消毒刷 | HNK-XDS-1 10支/小包 | 包 |
可调负压吸引管 | 4mm(12F)*550mm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 16# | 包 |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 22# | 包 |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 24# | 包 |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 18# | 包 |
一次性使用无菌换药包 | 吸塑III型 | 套 |
免洗手消毒凝胶 | 500ml*30瓶 | 瓶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 | A-0.55X19 RW LB | 套 |
穴位压力刺激贴 | 600粒 | 盒 |
医用透气胶带 | 2.5cm*5m | 卷 |
医用透气胶带 | 5cm*5m | 盒 |
纱布绷带 | 8*600cm | 卷 |
一次性使用引流袋 | 1000ml A | 支 |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 黄色 5ml | 支 |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 蓝色 1.8ml | 支 |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 紫色 2ml | 支 |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血容器 | 绿色 5ml | 支 |
一次性使用肠道冲洗袋 | 1000ml | 只 |
医用检查手套 | 中号麻面PE | 包 |
医用输液瓶口贴 | 28mm/15mm | 片 |
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 无粉 L (盒) | 副 |
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 有粉 L (袋) | 付 |
医用纱布敷料 | A型 灭菌 8X8X8 | 片 |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 0.55mm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5ml 0.7*30TWLB | 支 |
酒精棉片 | 60mmX30mm 50片/盒 | 盒 |
一次性使用雾化器 | 面罩式ABXL | 套 |
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 | BL-28G | 支 |
医用棉签 | 10cm 20支/袋 | 袋 |
医用输液贴 | 70mm*35mm | 片 |
压敏胶带 | 无纺布型 1.25cmx910cmx24卷 | 枚 |
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 | XQZ-01,3mL 0.7mmX25mm | 支 |
A-1型含氯消毒剂浓度试纸 | 20袋/盒 | 盒 |
75%酒精消毒液 | 500ml*30瓶 | 瓶 |
95%消毒液 | 500mlX30瓶 | 瓶 |
复合醇消毒湿巾 | 80片*24包 | 包 |
碘伏消毒液 | 500ml*30瓶 | 瓶 |
泡腾消毒片II型 | 100片*100瓶 | 瓶 |
利尔康液体石蜡 | 450ml*30瓶 | 瓶 |
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针 | 软连接 0.7mm*25mmTWLB | 支 |
一次性使用负压引流器 | 弯头1000ml | 支 |
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 LT-301 | 片 |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 24G针尖套头Y型 | 支 |
一次性肠内营养供应管路 | EN1S-W1 | 套 |
一次性使用吸引连接管 | 10.0mm F30*1.7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 | 0.25*40mm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 | 0.25*25mm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 | 0.25*50mm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 | 0.35*50mm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 | 0.35*75mm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 | 0.30*50mm | 支 |
大便杯 | 40ml/红色 | 只 |
带盖尿杯 | 40ml(手掀盖)蓝色 | 只 |
医用超声耦合剂 | TM-100型 | 支 |
血糖测试条(葡萄糖脱氢酶法) 新 | 迅易型(50人份/盒,60盒/箱) | 份 |
血糖仪 | 迅易I型 | 台 |
医用外科口罩 | 长方形 挂耳型 17cmX9cm-3P | 只 |
一次性无纺布床单 | 100*200 | 条 |
医用棉球 | 小号(5粒) | 小包 |
一次性医用中单 | II型 100cm*200cm | 片 |
沙袋组合 | 12个一套 | 套 |
双人站立架 | 144cm*60cm*110cm | 台 |
一次性医用输液瓶口贴 | A型 | 盒 |
氧气吸入器 | B型潮化瓶+ 氧气管(粉色) | 套 |
咬嘴 | A型 口咽通气型 10# | 只 |
一次性使用敷料镊 | 尖头 | 只 |
一次性使用换药盒 | 腰型 | 个 |
一次性使用负压引流器 | 白色 1000ml | 只 |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 24Fr | 包 |
碘伏棉签 | 50支/瓶 | 罐 |
酒精棉签 | 50支/瓶 | 罐 |
一次性使用无菌敷贴 | B型 6cmX7cm | 片 |
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 | 0.25*5mm /31G 70支/大盒 | 支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 | A-3(针 0.55X20RWLB) | 支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 | A-3(针0.7X25TWLB)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5ml(针0.7X32TWLB)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20ml(针1.2X32TWLB)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50ml(针1.2x32TWLB)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10ml(针1.2X32TWLB)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1ml(针0.45X16RWSB)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2ml(针0.55X20RWLB) | 支 |
灌注器 | 50ML | 支 |
一次性使用输氧面罩 | 普通型XL | 只 |
无菌敷贴 | 1313(9cm*15cm) | 片 |
无菌敷贴 | 1312(9cm*10cm) | 片 |
微量泵延长管 | 普通型YV-1A,3.0*1200mm | 根 |
灭菌凡士林纱布 | 5cm*5cm | 片 |
经皮神经电刺激电极片 | 50*50 | 片 |
神经肌肉电刺激电极片 | 40*40 | 片 |
揿针 | 0.18*1/0.22*1.5 | 支 |
热奄包 | 60*80 | 片 |
热奄包 | 70*100 | 片 |
灸具 | 46*60mm 10枚/盒 | 盒 |
医用艾条 | 10支/盒 | 盒 |
穴位贴敷贴 | ZW-GWJ12(4贴/袋) | 袋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10ml 1.2×30TWLB | 支 |
输氧面罩 | 氧气面罩MAXLS | 套 |
液体石蜡 | 450ml | 瓶 |
壹吉透无菌敷贴 | 9cm*15cm(1313) | 片 |
壹吉透无菌敷贴 | 9cm*10cm(1312) | 片 |
百能 抗菌洗手液 | 500ml x 24瓶 | 瓶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湿化瓶型) | DD-M-200 | 套 |
免洗手消毒液 | 260ml/瓶 | 瓶 |
医用低频连接线 | 根 | |
中研太和一次性使用针灸针 | 0.25*25S | 支 |
中研太和一次性使用针灸针 | 0.25*40S | 支 |
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 麻面无粉 S | 只 |
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 麻面无粉 M | 只 |
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 麻面无粉 L | 只 |
玻璃体温计 | 三角型棒式(口腔)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 1ml 0.45*15RWLB | 支 |
一次性使用医用棉签 | 100mm 20支/包 | 支 |
利尔康95乙醇消毒液 | 500ml | 瓶 |
3M弹性柔棉宽胶带 | 2733-25 2.5cm*5m | 卷 |
纱布绷带 | 8cm*600cm | 卷 |
一次性使用雾化器 | 面罩式AEXL(新管) | 套 |
理疗电极片 | LW6/40*40插线2.0 | 片 |
医用透气胶带 | 无纺布(带圈)型 | 片 |
医用胶带 | PE 1.25cm*9.14m(NY7604) | 卷 |
一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笔用针头 | 0.25mm(31G)*5mm | 支 |
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 | 0.25*5mm/31G | 支 |
百分之3过氧化氢消毒液 | 500ml*30瓶 | 瓶 |
中研太和一次性使用针灸针 | 0.30*75S | 支 |
华佗电针仪电源适配器 | CL-DC090020 | 个 |
电源适配器 | LTZB-6500 | 个 |
一次性皮肤吻合器及拆钉器 | DSF-W | 个 |
微量泵延长管 | 普通型 YV-1A 3.0*1500mm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 20# | 只 |
止血钳 | 16cm 直无钩 | 把 |
康田正酒精灯 | 个 | |
高渗盐水敷料 | 7.5*7.5cm285780 | 片 |
医用检查手套 | 聚乙烯(PE)树脂类 中号 麻面 | 包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 | S2D1S(0.7*25TWLB) | 支 |
灸垫 | XL-JD-A04 | 袋 |
艾灸仪 | YXB-AJY-05 | 台 |
揿针 | 0.18*1.0(小) | 支 |
一次性使用手术单 | A型 50cm*60cm(1块) | 块 |
四环牌紫外线强度指示卡 | 100片/盒 | 片 |
酒精棉片 | NY7538 3cm*6cm 200片x60盒 | 片 |
心电图机专用记录纸 | 80mm×20m | 卷 |
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 | 30G/I | 支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 | 20ml1.2×30TWLB | 支 |
医用棉签 | 20cm | 根 |
一次性使用无菌配药注射器带针 | 50ml1.6*30TWXZLB | 支 |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 可调负压型(PVC材质)SC1401AG | 支 |
消毒刷(擦拭器) | AG-1a | 支 |
百能抗菌洗手液 | 500mlx24瓶 | 瓶 |
医用输液贴 | 3.6cm*7cm*5片 | 片 |
医用外科口罩 | 17.5cm*9cm耳挂式灭菌级 | 只 |
一次性使用防针刺静脉留置针 | FY-GG 24G(0.7*19mm) | 支 |
一次性使用连接导管 | 喇叭式 | 只 |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 4.00*(12F)*510mm-1 | 只 |
一次性使用换药盒 | 方型中 | 只 |
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 | 软管型0.7*25mm | 支 |
一次性使用肝素帽 | GSM-Z | 支 |
利尔康L-1型消毒剂浓度试纸 | 20本/盒*30盒 | 本 |
医用纱布敷料 | 10cm*10cm-8层 | 块 |
弹性医用胶布 | 2733-252.5cm*5m | 卷 |
一次性使用手术单 | A型垫单100*200 | 块 |
一次性使用无菌敷贴 | 6cm*7cm(NY7519) | 片 |
血糖试纸(葡萄糖氧化酶法) | VGS01 | 份 |
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 YW50 | 枚 |
氧气雾化器 | AEXLX | 套 |
速效泡腾消毒片 | 100片*100瓶 | 瓶 |
氧气吸入器 | B型潮化瓶+氧气管 | 套 |
治疗车 | / | 个 |
耳温计 | / | 个 |
药袋 | / | 包 |
弯盘 | / | 个 |
护理床 | / | 张 |
护工床 | / | 张 |
血压计袖带 | / | 个 |
听诊器 | / | 个 |
床板 | / | 个 |
氧气标签 | / | 套 |
酒精 | / | 个 |
射灯 | / | 个 |
二氧化氯 | / | 瓶 |
康复用纸 | / | 包 |
艾灸盒 | / | 盒 |
康复滚筒 | / | 个 |
中药罐 | / | 个 |
输液贴 | / | 包 |
医疗垃圾桶 | / | 个 |
吸痰器 | / | 个 |
氧气推车 | / | 个 |
约束服 | / | 套 |
移动输液架 | / | 个 |
氧气袋 | / | 袋 |
护理员剪刀 | / | 把 |
约束背心 | / | 个 |
约束手套 | / | 套 |
手腕带 | / | 套 |
膀胱冲洗指示 | / | 瓶 |
填缝剂 | / | / |
血压仪 | / | 个 |
药房收纳框 | / | 个 |
氧气管 | / | 个 |
纱布 | / | 袋 |
约束带 | / | 个 |
沥水盘 | / | 个 |
一次性乳胶手套 | / | 套 |
医疗垃圾袋 | / | 个 |
医疗垃圾桶(黄、灰各半) | / | 袋 |
药瓶自封袋 | / | 套 |
药品分类标签 | / | 套 |
药品发放塑料袋 | / | 个 |
配药框 | / | 个 |
抢救车锁扣 | / | 套 |
高危药品标识 | / | 套 |
抢救车药品盒 | / | 套 |
医用病历夹(浅蓝色) | / | 个 |
药品避光带 | / | 个 |
医用压脉带浸泡干燥一体收纳盒 | / | 个 |
体温计消毒浸泡干燥一体 | / | 个 |
输液架转换接头 | / | 个 |
抓药分药托盘 | / | 个 |
药品专用精密 | / | 个 |
药品拆零六件套 | / | 个 |
零件盒 | / | 个 |
发药盘 | / | 个 |
医用温湿度计 | / | 个 |
氧气记录卡 | / | / |
药品阴凉柜 | / | 个 |
药品拆零桌子 | / | 个 |
鼻氧管 | / | 个 |
测血糖套装 | / | 套 |
多功能扩张钳 | / | 个 |
吸氧管 | / | 套 |
止血带 | / | 套 |
创可贴 | / | 包 |
烫伤膏 | / | 套 |
云南白药粉 | / | 包 |
藿香正气水 | / | 盒 |
红霉素软膏 | / | 盒 |
健胃消食片 | / | 盒 |
B超核磁擦拭纸 | / | 包 |
一次性压疮尺 | / | 个 |
热敏纸 | / | 包 |
床头卡 | / | 包 |
热敏贴 | / | 包 |
B超擦试纸 | / | 包 |
一次性pe手套 | / | 包 |
尿碱 | / | 瓶 |
支架 | / | 个 |
一次性口罩 | / | 箱 |
一次性医用手套 | / | 箱 |
纸尿裤 | / | 箱 |
护理垫 | / | 箱 |
克痢痧胶囊 | / | 盒 |
藿香正气软胶囊 | / | 盒 |
血压计 | / | 个 |
医用纱布 | / | 包 |
红外线额温计 | / | 个 |
注:①供应商需能提供覆盖采购人70%的医用耗材清单项。
②供应商需能稳定持续对绿城康养整个浙江省区域项目提供货品。
③需要同时能满足绿城康养集团分批次分项目分阶段进行采购的需要。
二、商务要求表
序号 | 商务要求条款 |
1 | 生产、经营许可 |
▲1.1 |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
▲1.2 |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他相关必要证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
2 | 付款条件 |
2.1 | (1)适用于中小企业:①供应商需能提供覆盖采购人70%的医用耗材清单项。 ②供应商需能稳定持续对绿城康养整个浙江省区域项目提供货品。 ③需要同时能满足绿城康养集团分批次分项目分阶段进行采购的需要。 ④符合条件的共应商,绿城康养每次按需采购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且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 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注:供应商如有更优惠的付款方式欢迎提供。 |
3 | 交货方式:按采购人需要。 |
4 |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所有标项)
投标单位 评分项及分值 | 备注 | ||
技术 服务 评议 (30分) | 1、技术需求响应情况(20分):技术需求响应速度越快得分越高,响应速度最快的得分为20分,其次为15分,以5分为准以此类推递减。 | 客观评审 | |
2、供货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进行评议,包括交货时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方式是否切合实际、供货保障流程是否合理、供货流程要点是否明确、供货实施步骤是否清晰,方案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 主观评审 | ||
3、安装调试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配置、调试要求、开箱测试方式进行评议,方案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 主观评审 | ||
4、质保期及方案(2分):根据供应商的质保期方案进行评议,包括质保期内定期服务方案是否合理、巡检服务方案是否全面、售后服务保障是否完整、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及质保期内故解决方案,方案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 主观评审 | ||
5、技术培训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服务内容进行评议,包括培训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培训人员是否齐全、培训次数和培训场地安排是否合理,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 主观评审 | ||
6、服务承诺(2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内容进行评议,包括服务方式是否合理、服务响应时间是否及时、技术支持是否全面、服务体系是否完整、退换货品承诺是否合理,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 主观评审 | ||
公司实力评议 (30分) | 7、业绩(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销售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注:上述业绩评分针对的是产品的业绩,并非投标人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 | 客观评审 | |
公司实力评议 (30分) | 8、公司实力(27分):根据公司市场地位、企业规模、品牌影响力、核心技术能力、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企业文化等内容进行评定。 提供的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注:本项评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公司介绍为基准,提供的公司介绍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 | 客观评审 | |
价格 评议 (40分) | 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 参与评审的价格=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供应商根据物品品牌及规格报单价的形式报价,最后看累计单价总额。 累计单价总额即为投标额 注:1、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 客观评审 |
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2. 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 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注:1)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2)采购人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评委应提醒相关评审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3)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修正平台上的投标报价。
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此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投标人通过现场交换数据。
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4.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
4.2.13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需求响应情况负偏离扣分≥40分的;
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小组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采购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采购人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5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示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LCKY-2024-000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 公开招标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6.2 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6.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七、质保期
7.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八、交付期及交付地点
8.1 交付期:
8.2 交付地点:
九、货款支付
9.1 付款方式:
十.税
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1.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1.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1.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二、调试和验收
12.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2.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2.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2.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2.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3.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3.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3.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3.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四、违约责任
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16.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市。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人执一份;副本▲份,(用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
(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
(3)联合协议(如果有);
(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果有);
(5)投标人声明。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
二、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联合协议(如果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果有)
[如适用,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2)]
五、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特别告知函》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3)符合性审查资料;
(4)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5)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7)投标标的清单;
(8)商务技术偏离表;
(9)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9-1)供货方案;
(9-2)安装调试方案;
(9-3)所投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及质保期后备品备件清单;
(9-4)质保期方案;
(9-5)技术培训方案;
(9-6)服务承诺;
(9-7)业绩一览表;
(9-8)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请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9-9)评标标准相应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一、投标函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承诺函;
2.1.3联合协议(如果有);
2.1.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
2.1.5投标人声明。
2.2 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3符合性审查资料;
2.2.4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2.5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2.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2.2.7投标标的清单;
2.2.8商务技术偏离表;
2.2.9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3.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单位 先生/女士(其在本单位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区域医疗耗材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LCKY-2024-0001)标项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特此告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附后
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20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签章/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签章/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的各页。 |
2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四、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五、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七、投标标的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价格 | 备注 |
1 | ||||||
2 | ||||||
……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八、商务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编制说明』:
1、投标人需按“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各项要求(包含技术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一一对应,在本表中如实填写具体响应(有技术参数的提供响应的技术参数),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
3、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审小组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九、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9-1)供货方案;
(9-2)安装调试方案;
(9-3)所投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
(9-4)质保期方案;
(9-5)技术培训方案;
(9-6)服务承诺;
(9-7)业绩一览表;
(9-8)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请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9-9)评标标准相应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质保期后备品备件清单
标项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生产厂 | 单 价 | 总 价 |
到工地价 | 到工地价 | |||||
投标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9-7)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 期:
(9-8)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请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9-9)评标标准相应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LCKY-2024-0001】的实施。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产地品牌 | 规格型号 | 供应杭州市单价 | 供应除杭州市外的浙江其他省单价 | 合计 |
备注(如果有)
|
1 | XX | ||||||
2 | XX | ||||||
… |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3、特别提示:采购采购人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
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附件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签章/公章):
日 期:
附件2: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 (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 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3:联合协议【示例版】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签章/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签章/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医用耗材,属于医疗用品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附件5、加强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
加强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
本招标文件就有关采购合同履行、质量及服务事项告知如下:
一、 采购售后服务联系须知
《绿城康养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由绿城康养采购办按统一格式制作,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向招标机构领取、填写并粘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不适合粘贴的除外),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协商解决,保证采购人在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能及时便利与投标人联系。
二、采购质量跟踪和检查须知
绿城康养采购办将根据不定期检查的情况或采购人填写的《绿城康养采购质量、服务存在问题反馈表》的反馈情况,检查是否符合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配置,有否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等情节。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三、投标人监督管理须知
1.对不按规定在采购货物上粘贴售后服务联系单(不适合粘贴的除外)的投标人,第一次发现的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的作为该投标人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
2.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偷工减料或降低供货质量的投标人,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在一年内禁止参加绿城康养采购活动;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绿城康养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绿城康养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绿城康养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人按有关法规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绿城康养采购活动。
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工作造成影响的投标人,经查实,第一次发现的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并作为该投标人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第二次发现的即列入绿城康养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绿城康养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人按有关法规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绿城康养采购活动。
4.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要求供货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6、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绿城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 (授权代表姓名),经由 (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LCKY-2024-0001 )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3年 月 日(填写开标日当天日期)
说明:(1)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及获知其他供应商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lvchengkangyang@163.com。
(2)此声明书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中。